市烹饪研修中心      烹饪专业课教师研修中心组工作方案

 

 根据京教人[2003]20号文件精神,“十五”期间中职专业课教师需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专业进修。专业进修由各研修中心组负责组织、安排。为此,烹饪专业教师研修中心组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组织机构

    烹饪专业教师研修中心组在市教委职成处、职教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组成了研修中心工作机构。

研修中心组顾问

郭亚东   中国旅游学院副教授    烹饪高级技师、国家级评委

宋国强   王府饭店行政总厨      烹饪高级技师、国家级评委

南洪江   市旅游局、市劳动局第22鉴定所     烹饪高级技师

研修中心组组长     贺士榕    劲松职业高中校长

研修中心组副组长   蔡少惠   劲松职业高中副校长

研修中心组常务副组长:吴燕

主要工作人员:孙敬梅、唐文安、侯德成、向军

内容安排

    按市里统一要求,研修中心组承担的任务是组织面授课、开展教研活动、推荐自学书目及相关其他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培训内容的课时、学分、考核标准、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面授部分:共开设六个模块,可授17学分

1、 教学理论(3学分)

1)中国饮食文化的传承

2)2008年旅游业发展前景与人力资源需求

3)中西方烹饪文化比较

4)行业发展与培训定位、标准

2、食品雕刻(3学分)

3、创新菜培训(4学分)

4、面点(3学分)

5、调酒(2学分)

6、下店培训(2学分)

计划安排4天的下店参观、学习、交流。此类实践活动按两天1学分计算。下店培训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二)其他培训

1、考证(2——5学分)

十五期间教师参加各级烹饪技能证书考核,根据证书等级分别记入学分,烹饪初级记3学分、中级记4学分、高级记5学分,技师记2学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记5学分。

2、烹饪课件制作(3分)

十五期间教师将自己制作的烹饪课件及课件说明一并上交中心组的记3学分。课件说明中应写清适用科目,支持软件,使用程序等。

3、相关培训

“十五”期间参加其他各类与专业相关的面授培训,如市区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国家级考评员培训等,按培训单位开具的学分反馈表所记学分计算;没有反馈学分的按10学时一学分计算。

(三)考察交流4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考察活动需与烹饪专业相关。

2、需由组织考察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教师参与考察的证明。

3、考察需上交中心组不少于2000字的考察报告。

4、除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察活动外,研修中心将根据大家的意见组织一次有关中国菜系的国内考察活动。考察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

(四)教科研2—8学分

1、科研课题(2学分)

 参加与烹饪专业相关课题研究的教师需将课题开题申请书、过程性材料、研究结果或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上交中心组,论文字数需在3000字以上,按2学分计。各级获奖论文或研究成果按“十五” 继教相关规定计分。

2、教材编写(6学分)

 教师在“十五”期间自编、与人合编的烹饪专业课讲义、教材,翻译的国外教材等,不能少于2万字,按6学分计算。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编写的教师需向中心组提供教材编写证明,按3000字一学分计算。

(五)自学2—8学分

 由中心组推荐书目,教师也可自选与专业相关的书。教师需填写自学计划表,上交中心组。自学计划表由中心组提供。自学结束后,将自学计划表、读书笔记上交中心组,按5000字1学分计算。推荐书目及自学计划表见附录一、二。

三、几点说明

1、面授、考察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

2、原单位已经记过学分的,研修组不再重复累计。以上所涉及的具体学分最终以市教委下发的文件为准,以上级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3、面授课程缺勤1/3以上者,不记学分。

4、附录内容:

附录一:自学计划表

附录二:自学推荐书目                                   

北京市烹饪专业研修中心组

2004年3月2日